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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彪只能学着一众唐军的模样,撕下了一片自己脏兮兮的内衣,包裹住了口鼻。
最新章节:第917章 林默要这样一直逆天下去?
李茹睡了一觉,莫名其妙穿进一个旧衣柜里。衣柜外面围着十几名着装奇怪,端着枪的黑衣男性。有点害怕的她,悄悄将身体贴近身后木板:你们要干什么?其中为首的一人取下了脸上的防护镜,冰冷阴鸷的眼神紧紧盯着光滑娇美的脸蛋,和她身上牛奶般白晃晃的肌肤。女人?他抬手一挥:把她带回去!涉及强取豪夺和qj慎入目前还不确定是np还是>
斯文败类面瘫s攻≈健气打手直男受【k9】【调教】【,至少在遇到赵锐克之前他一直是这么想的。 更别提匍匐在同事脚下当一条摇尾乞求的狗了。 可赵锐克告诉他,受虐是他的天性,被人踩在脚下才是他的宿命。 也许在自己“正常”外表下掩藏的真实又“变态”的自己被发现赵锐克扯出来的那一刻起,他就注定离不开这个人了。 他有无数次机会把眼前的人一拳撩翻在地,可他一次都没有这样做过。 因为这是他的主人,是
梅玉是村子里出了名的反面代表。 嘴馋,偷懒,妖里妖气,走在路上一把水蛇腰狐狸眼,勾了村里大半男人的魂,恨得让人牙痒痒。 村姑梅玉有个猎户丈夫,事事依她,这让梅玉好出了一口恶气。只是,某日忽然捡了个白面男人,男人伤好了,恢复张芙蓉美人面,杀了梅玉的丈夫,就铁了心带梅玉走。 我是仙人,你若是跟了我,自然荣华富贵享用不尽。 梅玉想,你个仙人板板。 ps:村姑女主,肉体凡胎,资质平平,好逸恶劳。容易被人哄
这是一个普通bl文学爱好者兼钢铁直男林野,在万恶的原作者的意念下,一不小心穿越成了辉夜之城小说中悲情男主角去海岛体验生活的故事。 因为和辉夜作者可乐可乐酱(go)有某些都懂得的交易,所以这篇文在岛上的小日子可能会写的很详细。 以下内容划重点: 辉夜之城是一本好书,强推!很爽,指各层面的。海棠必看之作!二狗看了很多遍,乃至现在每天都有在回顾当然是为了创作需要。 对于看过辉夜的小婊贝,请注意本文: o
李颖,五岁,金银村的村民,村子的名字听起来金光闪闪的,特别牛逼,其实也就那样,饿不死,也没有多富裕,传言公元225年,诸葛亮挥师南征,他的部下李恢带领中路军路过贵州,因为道路坎坷不平,又急于赶路,把战利品藏在进金银村,所以经常有人来金银村寻找宝藏。 李颖对着寻找宝贝的人说,“我祖爷爷说了,这里的土地是我们村的,这里的每一根草和树,甚至你们呼吸的空气,都是我们村的,宝贝更加是我们村的,你想当土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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